(1)认真贯彻《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及中心的工作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。
(2)搞好中心开放运行,定期向学术委员会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,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(3)根据本中心研究方向,组织制定中心开放基金课题指南,中心年度建设计划和中心中长期建设计划,定期检查执行情况。
(4)协同中心学术带头人,组织和协调中心的科研工作,定期检查完成情况,积极承担国家、省部及市厅级科研项目、国家合作项目、横向课题。
(5)做好实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,搞好研究队伍的建设,吸引和培养人才,公开评聘中心固定工作人员,审核作为流动编制的研究人员的聘任,保证中心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结构比较合理的研究、技术队伍。
(6)根据中心开放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心管理细则,检查监督执行情况,搞好中心的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、设备仪器管理和财务管理,努力提高开放度和设备仪器完好率、利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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